发布时间:2025-08-19 热度:
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的几点经验
1、领导重视是关键。“会计代理”是传统会计管理体制的革命,涉及方方面面,推进过程阻力很大。只有领导重视,工作才能有力度,工作才能到位。在实施过程中,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会计代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员和资金。镇纪委、组织、财政、审计、农办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镇领导小组多次深入村委会、村组调查研究,做好思想工作。每个阶段认真听取工作组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村领导干部思想统一,认识清晰,积极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会计代理工作才能全面顺利实施。
2、科学处理与单位的关系是基础。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发展。改革之初,必然会出现一些阻力和抱怨。据了解,单位反映最多的是增加资金支出的管理环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金使用的自主权。针对各种意见,财政和镇政部门重点从三个方面科学处理与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分配关系。一是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以为单位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会计代理服务为前提,实际服务减轻了单位的负担,从而将服务与监督融为一体,赢得了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保证与控制的关系: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及时拨付资金,控制非计划支出和专项支出,避免挪用和违规。三是资金与账户的关系:单位仍然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可以在存款金额内独立办理支出业务,单位负责人仍然直接审批所有支出凭证。
3、制度规范是保证。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是代理记账和依法理财的保障。近年来,镇委、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制定并实施了20多项财务管理制度,如《关于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的若干规定》、《葵涌镇农村财务管理条例》、《蔡涌镇预算外资管理细则》、葵涌镇财政资金审批制度、葵涌镇会计委员会制度实施计划等。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城镇财务管理混乱、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使城镇财务工作逐步规范、制度化、法制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了城镇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法律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4、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农村干部群众普遍接受,会计代理记账具有活力。根据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应当属于村民和村民委托的法定代表人。只有全体村民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是村财产权的主体,才能行使村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代理记账制度的实施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存在冲突,仍以村自我管理为主。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财产管理者和会计主体;在制度范围内,独立办理村里的收支业务和一切经济活动。镇委、镇政府和主管部门以支持、帮助、监督为主,有效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由于会计代理记账确实为村服务,已被农村干部群众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