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9 热度:
为确保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葵涌镇于1994年6月开始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全镇村会计业务由镇会计代理,村委会(联队)代理。经过6年多的实践和不断完善,葵涌镇农村财务管理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促进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廉政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会计代理记账制度的操作方法
农村会计代理记账制度,生动地说是“会计在镇上,出纳在村里”。本质上,代理单位,即每个村仍然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可以在存款金额内独立处理支出业务,村长仍然直接批准和批准所有支出凭证。代理会计部门具有高质量的专业能力,为村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代理会计业务,确保村正常经营和经济发展资本需求,积极发挥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控制非计划支出、特殊支出,避免挪用和违规,确保农村财务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为实施会计代理记账制度,向日葵镇成立了专门的“镇会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由镇政府管理。会计代理记账中心的功能如下:
1、村代理会计记账业务;
2、为各村提供验资、年审、信贷、税务、审计等综合会计服务;
3、协助各村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审核、收支业务审核等财务管理工作;
4、指导和帮助各村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具体操作方法为:中心与各村实行会计报销制度。各村出纳对当期原始凭证和会计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定期报中心审核结算,由中心计算机操作员进行会计处理。中心收到各村提交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后,3天内完成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会计报表,提交各村。原则上,上月会计处理程序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年终结算后5天内完成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会计报表,提交各村,上一年度会计处理程序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完成。
为确保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充分发挥财务执行监督管理职能,镇委、镇政府对会计代理记账中心的运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主要包括:
1、各村必须将村或经济实体的印章、会计审批人员的印章或签字报中心备案,以便中心在审核凭证和资料时进行检查;
2、每个村都要配备专职出纳员,要求品行优良,业务能力强,初中以上学历;
3、各村向中心提交的凭证、资料必须手续齐全,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中心印章),要求合法、合规、准确;
4、各村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报中心一份,以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5、中心对每个村庄的收入票实行统一管理。每个村庄都可以设立一名兼职开票员到中心登记领取票据。使用后,存根将交回核查注销,无效收据将全部交回;
6、各村出纳员应及时通知中心,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经济活动持续顺利进行。
此外,由于会计代理记账中心的服务确实减少了各村的财务管理支出,镇的财务负担也相应增加。因此,葵涌镇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实行有偿服务。基本收费标准为行政村每个账户年定额收费2000元,自然村年总收入不足2万元的每个账户年收费300元,年收入超过2万元的按1.5%计算。收取的代理记账服务费仅作为办公资金的补充,中心人员的工资、设备购置等费用大部分由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