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4 热度:
不确定审计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一)严格执行不确定事项审计准则
不确定事项的审计报告一般以1988年为基础SASNo.修订58分为两种处理方法:SASNo.58修订前,不确定性报告的要求是:公司对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的不确定性时,审计人员应发表“Subjectto“(鉴于..)型保留意见;如果影响很大,审计人员应发表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1988年,美国SASNo.58修订后,不确定性问题的审计要求是:审计人员应注意发生的可能性和金额的重要不确定性。当公司存在可能性大、金额重要的不确定性时,审计人员应收集证据,检查管理部门对不确定性的估计披露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审计人员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认为管理部门披露的确定性估计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的,审计人员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审计人员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认为管理部门对不确定性估计的披露不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的,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其重要性水平发表“Exceptfor审计报告(除...)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时,审计人员应当发表“Exceptfor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或者不能表达意见。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采用的是我国独立审计准则SASNo.58修订后的处理方法。该处理方法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责任,并增加了对不确定事项的披露。修订前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决定因素是不确定事项的性质:审计报告类型根据不确定事项的重要性确定;SASNo.58修订后,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更多地由注册会计师对不确定事项会计处理的公平性和合法性的判断决定。如果你有判断,你需要承担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的整体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然而,审计准则的实践并不令人满意。在实践中,将不确定事项的披露强化为“以信息披露代表意见”,表现为以不确定事项强调事项段代替意见。注册会计师只要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就会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不加区别地说明。事实上,这种审计处理方法与1988年相同SASNo.58修订前的处理方法不谋而合:注册会计师没有判断重大不确定事项的会计处理情况,因此标准对加强审计责任的约束只是一种形式,注册会计师仍然没有承担足够的审计责任,标准也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在今后的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办事,不要打擦边球。
(2)进一步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普遍缺陷使得中国上市公司本身无法形成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内部控制”现象十分突出。在“内部控制”公司中,管理部门很容易利用不确定事项的会计处理调整来实现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因此,在公司缺乏对管理部门的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管理部门提供的低质量财务信息直接暴露在注册会计师面前。在这种情况下,管理部门有动机获得低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承担。在“内部控制”的被审计单位中,注册会计师的收入取决于管理部门的决定。可见,在这种扭曲的公司治理结构下,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利益依赖,为两者勾结提供了可能。
因此,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还必须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相结合。完善股权结构,形成股东利益与表决权的制衡;明确委托代理关系,使代理人在股东的监督下,真正从公司利益出发,为全体股东而非个别股东的利益着想;完善管理者的激励机制,统一管理者的切身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彻底改变国有股主导形成的“内部控制”现象,杜绝低质量审计报告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