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7 热度:
我国内部审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1. 对内部审计没有正确的认识,阻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
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内部审计逐渐发展起来。其组织和人员的配置最初具有一定的行政命令色彩[3]。中国的内部审计在概念和内容方式上都与欧洲和美国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因为中国的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自己的主权,经常被要求监督其他公司。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在中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在发展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但对于内部审计,中国内部审计与西方内部审计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这种差距的表现也越来越明显。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对内部审计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情况下,内部审计只是成为一种装饰,没有实际效果[4]。
2. 组织缺乏独立性,员工素质低
在我国,内部审计的控制工作大多是由会计完成的,甚至有些公司还没有成立内部审计机构,而是将内部审计机构与人才部门合并。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章程不明确,存在不合理现象,内部审计的独特属性将受到外部的严重挑战。此外,我国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不够,知识框架结构相对松散,仍存在不合理现象,知识范围狭窄,相关知识管理和治理范围不够,使我国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不提高,发展缓慢。
3. 内部审计的职责和定位不准确
内部审计有两个基本功能,即监督和评价。在西方国家,其内部审计是一个以管理为导向的控制系统,其内部审计责任主要是对内部管理和服务进行相应的评价,我国内部审计属于检查系统,主要功能是检查我国财政收入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注重其监管责任,完全忽视廉价责任。因此,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有时会知道真相。因此,这种内部审计模式不适合现代公司的发展,不能满足公司的相关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营的效果和管理的改进。责任和定位的不准确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也将导致公司面临破产的问题。
4. 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足
我国内部审计的相关标准越来越完善,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颁布相关的内部审计法。如今,只有《审计法》是内部审计最权威的法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6]”但我国内部审计机构8万余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数达到30人。如此庞大的人群仅仅依靠法律规定显然是不够的,最终导致内部审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了一系列不必要的内部审计损失。内部审计的相关作用没有得到具体体现,无法有效解决内部审计中更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