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8 热度:
加强上市公司会计监督的对策
国内外上市公司财务虚假案件的现实证明,即使会计准则完善,美国也会发生“安全”事件,中国“银广夏”、“东方电子”事件,应加强对会计监督对象的监督,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结合中国证监会国家组织(IOSCO)技术委员会专门起草了《关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公司治理对监督会计师独立性作用的基本原则》。从国内情况看,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长期以来,各国或地区在上市公司的监管中一直强调对发行信息披露的监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必须充分、真实、及时。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被分析的财务报表都存在信息披露不足,甚至年报各部分之间的信息不一致甚至矛盾。我们可以借鉴索克斯法案加强上市公司经理的个人责任,通过要求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个人保证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披露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与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个人责任紧密相连。这一规定对国有股主导的中国上市公司来说并不过分。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约束上市公司真实、及时、公平、充分披露信息,加强对上市公司欺诈的监督处罚,特别是引入民事赔偿制度,使欺诈者得不偿失。
2、上市公司应重新建立内部审计地位,发挥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原则建议,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一个形式和本质上独立于管理层、代表投资者利益的机构(审计委员会),监督注册会计师选拔和实施审计的全过程。
3、贯彻“原则”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在实践中需要使用专业判断,独立性是影响其判断结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注册会计师也是经济人,可能会因为经济利益而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此外,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等单位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虽然已经进行了脱钩重组,但由于原关联单位或投资者的关系,许多业务仍然取得,这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因此,该原则不仅包括如何在形式和本质上独立于被审计公司的具体标准,而且特别强调确保适当轮换审计人员的必要性,以帮助避免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利益和诱惑。中国可以从建立和完善有关规定中学习。
4、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不应以数量来衡量,而应从这些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和报告用户的实用性和可理解性来考虑。虽然有很多安全的披露,但即使是专业人士也不能真正理解它乏味的财务数据,甚至标准普尔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也不能找出数据的原因,更不用说普通投资者了。美国也是如此,中国也是如此。因此,披露应强调反映交易的本质,并披露其风险。让投资者通过披露了解交易的本质和风险。
5、我们应该注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在世界上最大、最透明、最有影响力的证券市场中,也会出现像安全事件这样惊天动地的欺诈案件,不禁让人们想起史美伦女士所说的话,监管总是落后于市场。无论监管制度和预防措施有多严格和完善,监管机构都将取得突破。因此,政府的会计监督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监管机构的监管质量和能力,跟上会计活动的快速发展和创新,使“看不见的手”成为一双强大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