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1 热度:
实施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的利弊分析
采用上述构思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会计委派制的诸多优势,避免财政部门会计委派制不可避免的诸多问题。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会计信息扭曲。内部会计人员分配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虚假会计信息,实现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的分离和限制,改变“领导基调、会计填写数字”现象,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集团整体利益的实现。
2.能有效摆脱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恋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与企业有利益和职业依恋关系,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会计委派制将消除会计人员与企业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能够独立工作,依法大胆抵制企业的违法行为,使会计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同时,委派会计人员利用会计信息为单位领导提供预测和决策依据,参与各种经济管理活动,真正发挥助理作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3.有利于对资金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集中核算解决了资金收付环节的控制问题,从源头上控制了资金的使用方向。但是,如何保证对资金使用量大的单位和项目,真实准确地了解资金需求,参与预算编制的全过程,以及资金到位后的日常管理和监控问题,仅靠集中核算是无法完全解决的。通过对这些单位实施会计委托和项目会计委托,可以将会计监督深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具体参与和了解预算编制和资金使用情况,从根本上提高企业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会计委托实施后,委托的会计人员可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4.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机性。由于单位会计人员由上级公司任命,其行政关系和待遇不受工作单位的限制和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独立行使《会计法》赋予的监督权。此外,上级公司应评估其工作业绩。委派公司财务收支违反财务纪律的,委派的会计人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这促使会计不接受违反财务纪律的财务收支,也不会服从,从而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机性。
5.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会计人员被架空或会计人员与企业领导之间的联合腐败。由于委派对象是一个完整的财务团队,可以发挥所有会计人员的作用,避免只委派财务领导造成的薄弱问题和架空问题。同时,委派会计人员也可以相互监督,更好地协调,防止与企业领导的联合腐败。这是财政部门委派会计人员最容易、最难克服的情况。
6. 能很好地解决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问题。在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委派制度下,委派的会计人员包括行政、事业、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按原单位标准执行的,工资参差不齐。如果按照会计局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兑现,对于效益较好的公司会计人员或公安、检察、法律等有特殊岗位津贴的会计人员,工资明显减少,不参加会计委员会。在集团上述会计人员委派制度下,市公司、县公司级财务部门在同一省市范围内,工资福利待遇几乎相同。委派制度实施后,可以完全相同,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省公司一般工作人员在当地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在原有基础上,综合考虑区域差异、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也更容易核实。中高层领导在不同省份与公司沟通,工资福利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大。如果批准不当,将影响他们参与任命的热情。但毕竟这个层次的人数是有限的,可以参照保险证券业的做法来解决。
但是,会计委派制的实施也存在一定的阻力:
1.一些支持措施并不完善。违反财务法律法规、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信息扭曲等问题只是事物的现象,其本质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失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失败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国有企业产权不清造成的严重代理问题。加强企业会计控制,前提是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管理者的内部要求,应与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会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约束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措施相匹配。单独改革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将是一种形式,这是不够的。
2.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委托给企业的会计与企业各部门实际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作为会计,可以保证会计程序和方法的标准化和合法化,但很难判断原始凭证作为入账依据的真实性。其他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部门可以伪造虚假的原始凭证,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会计人员相应的账户不能真实可靠。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为伪造原始凭证提供了机会,使会计委派制度难以实现预定目标。
3.人员流动带来的一些相关问题。由于中高层会计领导的定期沟通,出现了住房、子女上学、家庭就业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