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02 热度:
改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措施
1.准确定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一是围绕干部管理职责,从发展的角度全面、系统、辨证地看待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问题,而不是机械地复制过去或现行法律法规的简单、片面的地下结论。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客观公正,防止审计评价片面化。二是审计评价要切实可行、简单实用,不能超越审计权限。不得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超出审计范围的事项进行评价。三是审计评价要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对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给出正确的评价意见,为评价任用干部提供参考。四是把握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统一。
2.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审计工作应围绕评价目标进行
一是根据评价指标确定的总体框架,结合被审计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审计重点,围绕各种评价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审计取证;二是善于运用审计调查方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解剖,及时与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挂钩,明确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便于审计评价;三是审计报告要以评价目标为主线,以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为基础,准确划分经济责任,使评价合理。
3.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在审计评价中,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增加更加科学的评价指标,使审计评价标准真正体现干部是否全面、规范、高效地履行经济责任。在注重干部权利使用和经济责任履行合法性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被审计干部经济行为的绩效。因此,在审计评价标准上,要增加反映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指标。同时,建议尽快出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南,特别规定建立和实施重要经济决策、财政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财经法纪、个人廉洁自律等相关定量定性指标,以及行业标准和区域标准值,判断履行经济责任的质量。
4.建立健全经济责任交接制度
工作交接应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前任和接班人应填写《经济责任交接表》,签署《经济责任交接承诺书》。离职应承诺交接表中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接班人应承诺继续履行交接的所有经济事项的经济责任。建立经济责任交接制度,可以有效区分前任和接班人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改变“新官员忽视旧账户”的情况,在促进和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降低审计评估风险
目前,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重的差异较为突出,审计项目深度不足、广度不足,审计项目质量不能保证,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关键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风险。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审计情况综合思考较浅,问题原因分析不透彻,意见和建议水平不高;有些只是简单地叠加问题,缺乏总结、梳理和总结;有些没有真正掌握问题的根本症状,意见和建议没有针对性。因此,应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除了掌握必要的会计和审计知识外,内部审计人员还应掌握经济和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文本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引进”,即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走出去”,即鼓励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培训,选择业务骨干参与上级重大项目审计,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