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3 热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审计是保证各项经济社会管理顺利有序发展的基础。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政府审计工作仅限于职权制约等因素,仍存在一些不足。对当前问题进行必要的分析已成为当务之急。本研究将重点发现和分析我国政府审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创新和优化策略,提高政府审计效率。
中国政府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职权制约作用不明显
政府审计是确保政府部门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使职权的关键措施。从本质上讲,审计是实现分权制衡机制的必然途径。一方面,审计机关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容易受到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影响,难以实现权责平衡。审计部分权力机关时,通常没有信心,容易受到外界干扰,最终导致正式审计;另一方面,政府审计更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难以实现对权力的限制。重事结果不重事发展过程等错误观点也成为当前政府审计的普遍批评。总的来说,政府审计工作并不能完全关注行政管理中突出的“低效率”、“腐败现象”和其他问题起着约束和调查的作用。审计权力的制约作用不足显然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审计工作的发展和公众对政府审计理解的变化,扩大审计覆盖范围,提高其制约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2.审计缺乏动态可持续运行机制
现阶段,政府审计工作主要以定期审计的形式进行,但这种定期审计缺乏一定的动态性,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问题。缺乏动态可持续审计的科学机制已成为一个实际问题。虽然有些地方采用实时在线审计的方式来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但这种方式的作用只体现在财务管理的监督上,而权力的监督效果不大。
3.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强
一些发达国家将政府审计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部门设置在政府序列之外,使审计工作更加客观。中国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日常工作中很容易失去必要的独立性。政府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审计法,法律授权给予审计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理权和经济制裁权。但就实际应用效果而言,现阶段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独立性不强,难以有效发挥职能,不足以有效制衡权力。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中,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导致审计工作失去应有的价值。
审计结论的及时有效应用是审计工作的初衷,政府审计结论的实施已成为一个问题。有时审计结论“就事论事”,各种问题频繁出现,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作用不够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