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1 热度:
一、资源环境审计与可持续发展
资源环境审计是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审计组织审查被审计公司是否反映了资源环境成本、债务及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评价是否有效解决了资源环境问题,是否实现了资源环境目标,评价被审计公司经济环境行为的合法性、效益和效果。可持续发展是指“不仅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且不损害后代满足他们需求的能力”的发展。其核心是发展,在严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反映了可持续、公平、共同的原则。
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加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的新机制和环境管理的新手段,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渝东北生态涵养开发区资源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渝东北生态保护开发区包括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等11个区县,位于渝、鄂、川、陕交界处,是重庆东北地区的“门户”。该地区位于三峡库区、秦巴山联合贫困地区,集大库区、山区、大农村为一体,经济相对落后,是重庆“欠发达”地区。该地区的资源和环境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更突出的问题。
(1)资源环境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完善
资源环境审计是审计的一个分支,在项目实施的重点、审计方法、步骤、审计评价的依据等方面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有很大的不同。渝东北地区资源环境审计主要依靠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空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保护我国资源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资源环境审计过程中,许多法律法规没有相对完整的实施措施,覆盖范围不是很全面,缺乏非常完善的制度。例如,在现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实施办法中,没有明确审计在资源环境方面的监督职能和审计内容,也没有标准化的资源环境审计依据、程序、方法、评价标准等一系列审计标准,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和评价标准。
(2)审计范围狭窄,审计内容单一
目前,渝东北地区资源环境审计主要集中在环境资金的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审计上。审查的重点主要是合理性和标准化,主要用于监督和评估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是否按时支付相关资源和环境费用,公司相关排放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不够全面。虽然成立了专门的审计部门,但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很多时候并没有实现具体与实践的统一,也没有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此外,在审计工作中,只对我国重要的专项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在政府部门和基层相关组织的工作中,在相关领域的监管和监管上还存在差距。二是审计工作水平不够深入。从国家提出相关资源环境审计开始,审计工作只是对相关账簿、会计金额和数据变化的检查和审计,大部分是关于筹资和筹资,并解决了具体反映的一些问题。
(3)对资源环境审计认识不足
渝东北生态保护开发区大部分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仍处于资源审计理论探索阶段,相关审计部门尚未制定相对完善的理论研究体系。相关资源环境审计实践经验不足,不能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知名度,也不能引起公众对资源环境审计的广泛关注和思考。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人们对资源环境审计的认识不足,也不知道资源环境审计的概念是什么。从资源环境内审人员的角度来看,资源环境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同,以至于一些内审人员“为什么要进行资源环境审计?”如何进行资源环境审计?如何在一定程度上运用资源环境审计结论?一切都很模糊。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对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一些公司表面上配合相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工作,往往利用资源环境换取公司或个人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资源环境对国家或子孙后代的重大意义,因此未能将国家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用于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
(4)审计方法不能满足资源环境审计的需要
目前,渝东北地区生态涵养发展的审计模式主要是传统审计模式的继承,也是一种相对落后的审计体系。传统的审计方法有检查、查询、函证、计算等。传统的审计方法和资源环境审计在一些地方很常见,但由于资源环境审计与其他审计工作相比有其特殊的特点,导致传统审计方法对资源环境审计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影响资源环境审计报告的质量,从而影响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指导。此外,目前的资源环境审计主要针对相关资源环境的资金和专项项目,如退耕还林的专项资金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相关使用规定,是否被相关单位挪用,会计是否存在漏洞或一些混乱的账户。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相对单一,不能很好地反映资源环境审计后的发展趋势和发展空间,不能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