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0 热度:
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以固定资产盘盈为前期错误,通过“前一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科目的过渡,将盘盈净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5:2016年5月6日,A企业对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盘查,盘盈一台60%的新机械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 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净利润的10%提取。
1.甲方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其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盘盈时:
借款:固定资产100 000
贷款:累计折旧 40 000
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 60 000
(2)调整所得税:
借贷: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15 000
贷款:应纳税费――应交所得税 15 000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贷: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4 500
贷款: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 500
(4)结转前一年度损益调整
借贷: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40 500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 500
2.若甲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1)批准前处理:
借款:固定资产100 000
贷款:累计折旧 40 000
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 60 000
(2)批准后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溢出 60 000
贷款:营业外收入 60 000
当然,除上述两个标准不同外,还存在以下差异:(1)租赁包装和商品的租金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2)逾期未退包装物存款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存款,按扣除应缴增值税后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逾期未退包装物存款收入确认为小企业营业外收入。(3)汇兑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费用”应当冲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收入”。(4)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5)不可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依法计提不可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6)税费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项目时,借记“管理费”科目和“应缴税款”――应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在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管理费”账户,借记“银行存款”账户,借记“营业税及附加”账户,借记“应纳税”――应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科目。(7)所得税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纳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纳税法核算所得税,确认计算应纳所得税为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