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7 热度: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然而,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的近30年历史中,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对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国家审计机构、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有监督权。然而,由于职责不明确和长期控制,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失败的被动局面。各部门的监督范围为:财政部门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综合管理,审计署负责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审计质量,证券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但从我国国际经济环境来看,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会计行业、审计行业国际一体化进一步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不仅面临着与国家相同的高风险经济环境,而且面临着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严峻挑战。因此,更有必要发现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2)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主体不清,监管机构重叠
一方面,这个问题表现为监管依据不足,责任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只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政府监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政府监管的内容、时间、人员资格、方法、责任等,导致政府监管不合理,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控制作用。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众多,责任不明导致监管重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期监管现象普遍存在。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审计署、中国证监会等政府机构和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有“指导”、“管理”或“监督”的职责。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在监督同一类型会计师事务所时各注重,造成严重的长期监督和重复检查问题。
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待加强
一般社会公德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中的具体体现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指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能力和职业责任的总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陷是当今审计失败的重要原因,审计程序中的一些“错误”难以用缺乏专业知识来解释。多年前,安达信事件发出了警报。作为市场机制下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建设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审计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尚未形成一系列标准化制度和公约,导致行业协会自我保护和自律监督薄弱,自律机制尚未建立。
3、监管法制配套制度不完善,处罚力度仍需加强
一般来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对违法者的处罚过小。虽然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以《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补充的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