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算化会计条件下的审计程序
发布时间:2025-09-18
电算化会计是会计发展的必然方向,因为电算化会计和手工会计在会计基础和会计工作方法上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传统的财务审计在新条件下非常不适应,必须进行改变、补充和改进。本文拟就电算化会计下的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提出一些肤浅的看法。
电算化会计条件下的审计程序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一般审计程序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审计结论和实施阶段、异议和审查阶段四个阶段。电算化会计审计也可分为这四个阶段。同时,结合自身的特殊要求,采用自身独特的方法对电算化会计系统进行评价。
(1)准备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初步调查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基本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1.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系统的基本情况,如电算化系统的硬件配置、系统软件的选择、应用软件的范围、网络结构、系统的管理结构、功能分工、文档等。2.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协议,明确彼此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符合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4.确定审计的重要性和范围。5.分析审计风险。6.制定审计计划。在审计计划中,除了安排时间、人员、工作步骤和任务分配外,还应合理确定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的时间和范围,以及测试过程中的审计方法和测试数据。
如果你想安排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你还需要列出所选择的通用软件或特殊软件。对于复杂的电算化系统,也可以聘请专家,但必须明确审计人员的责任。
(2)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是审计工作的核心,也是电算化审计的核心。主要工作是根据准备阶段确定的范围、要点、步骤和方法,收集和评价证据,综合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符合性测试。符合性测试应以系统安全可靠性的检查结果为基础。如果系统安全可靠性很差,不值得审计人员信赖,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内部控制系统的符合性测试,并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增加实质性测试的样本量。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符合性测试项目中,主要内容应确认输入数据是否正确完整,计算机处理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如果系统安全可靠性相对较高,则应对系统给予较高的信任,在实质性测试中,可相应减少实质性测试的样本量。由于我国电算化审计刚刚起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审计准则。因此,目前可以暂时以财政部颁布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规定和方法为参考,作为符合性测试的主要内容。
2.实质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应对被审计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程序、数据和文件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和鉴定。实质性测试必须依靠符合性测试的结果。如果符合性测试结果的审计风险较高,客户有动机和可能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作弊,客户无法提供完整的会计文本信息,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对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进行实质性测试时,可以考虑通过计算机和使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方法,具体包括:a.“测试数据法”是由注册会计师手工核算和被审计单位电算化系统处理测试数据或模拟数据,比较处理结果并进行评价;b.“控制处理方法”是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电算化系统同时处理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最好是12月)的实际业务数据,比较结果并进行评估。
3.使用辅助审计软件直接审查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文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下使用通用或专用的审计软件进行数据转换、数据查询、抽样审计、会计核算、会计分析等测试,得出结论并进行评价。
(三)审计结论和执行阶段
注册会计师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后,整理审计工作草案,编制审计报告时,不仅要对被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公平性和一致性发表意见,还要对被审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处理功能和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审计报告完成后,应当先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报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审计报告一经批准,应当通知和监督被审计单位的执行。
(四)异议和复审阶段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审要求,审计部门可以组织复审,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特别是当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系统有了新的改进时,需要组织后续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