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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财务欺诈的诱导性
发布时间:2025-08-18

一、股权分置改革强化了上市公司高管财务欺诈的诱导性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正在全面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这将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金融创新、上级公司重组、市场改革等一系列工作带来巨大的机遇。但笔者认为,股改后上市公司高层财务欺诈的动机和可能性较大,必须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督。首先,中国许多上市公司(特别是私营公司)的股权高度集中。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51%的上市公司占总股本的近一半;超过一半的上市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数量是第二大股东的5倍以上。公司治理结构非常不合理,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分离,小股东无法实施监督权。股改后,原分类表决、不能随意出售的非流通股,不仅实现了同股同权,而且其价值直接取决于股价。公司所有者(经营者)通过财务欺诈提高资产价值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其次,在股改过程中,许多公司提出了具有管理股权激励的股改方案。虽然股权激励使公司经理和所有者成为利益共同体,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和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现实中,一些公司管理层为了个人利益,故意提高公司股价,直到东窗事件发生后,普通投资者和企业员工遭受伤害,但公司高管已经通过实现期权赚了很多钱。
二、会计信息不对称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督
如今,会计信息主要用于经济决策的观点已经被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和认可。也就是说,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报表的用户提供真实相关的会计信息,以满足投资者做出经济决策的需要。会计信息在经济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对于股市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信息。但对于中国的中小型投资者(大多数是业余的)来说,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区分哪些会计信息是及时和有效的。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际上,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比外部投资者更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投资者只能通过经营者披露的信息间接评估公司。因此,公司经营者在与投资者的博弈中处于自然的有利地位。为了获得更多的融资,经营者和证券发行人会有意无意地隐含自己的偏好,甚至用虚假信息欺骗信息用户。例如,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利用盈余管理、会计操纵来掩盖亏损信息。可以看出,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特别是会计信息,建立投资者的市场信心,保护其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必须加强会计监督,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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