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的对策
发布时间:2025-04-19
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作的对策
(1)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债务行为
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困难的问题,首先要完善财税制度,加强一般转移支付,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其次,可以考虑允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严格规定债务资金的使用范围,控制新平台的建立,清理现有融资平台,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还可以引导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降低平台公司间接融资比例,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对于地方政府的担保行为,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查,以符合融资平台的定位。
(2)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
政府应改变职能,尽量避免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融资平台的运作。应考虑建立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和融资疾病,特别是土地等国有资源的分配和整合。项目运行后,机构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行使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经理的权利,最终将投资收益最大化回馈社会。
(3)完善投融资平台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实行政企分离。通过资本运作,向平台公司注入高质量的国有资产,提高平台公司的投融资实力。注重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加强直接融资,降低间接融资比例,减少对债务融资的依赖,充分依靠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使私人资本能够进入这一领域,激发市场活力。此外,相关证券化产品也可以适度开发。证券化过程不仅有利于利用外部法律法规改善平台自身的治理结构,而且有利于社会和公众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监督。
(四)制定融资法律法规,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监管
地方政府依靠融资平台筹集资金提供公共服务。没有对融资平台的有效监督,很容易变相成为政府不受任何限制和监管的“自动取款机”,不利于政府履行职能,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应考虑在政府内设立地方融资监管机构或专门部门,对辖区内的融资平台进行监管。尽快出台地方政府融资相关法律法规,为融资平台的运作和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使地方融资平台在法律框架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