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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营改增”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6-08-15

一、“营改增”目标
 
一般来说,“营改增”有四个目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供给侧改革,优化升级税收结构,完善税收分配制度,加强整体控制。首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是“营改增”的核心目标,“营改增”在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营改增”的有效性,由于可抵扣范围的增加,购买房地产的纳税人从“营改增”中获得了利益,整体税收负担有所下降。其次,“营改增”是供给侧改革的主要措施,“营改增”的全面推广对深化供给侧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很大影响。此外,从国家层面看,“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使增值税成为主要的间接税种,增值税取代了营业税,稳定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优化了我国的税收结构。同时,“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使征收管理人和纳税人有了一致的认识,为完善税收分配制度,加强整体控制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全面推进“营改增”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全面推广使企业的增值税与利益密切相关。在企业的实际经营中,由于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税收筹划工作面临着巨大的障碍。以下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影响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式
 
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根据规定,只要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改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也分为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一般来说,简单计税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计税用于一般计税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营改增”全面推广后,一般来说,不同的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式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和税负。因此,企业在选择计税方法时,要根据政策变化预测未来发展,综合考虑,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
 
(二)影响兼营和混合销售
 
“营改增”的全面推广重新定义了增值税中的兼营和混合销售。企业在这方面要重新认识和调整处理方法,降低税收风险。首先,纳税人兼营销售商品和无形资产。如果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增收率,在计算销售额时应单独计算适用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如果没有单独核算,就需要按照从高使用征收率的原则征收。此外,兼营免税和减税项目的纳税人必须单独核算,而不是单独核算,其减税和免税将被取消。其次,如果纳税人进行混合销售,不仅涉及商品,还涉及服务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销售的商品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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