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6-06-08
近年来,中国经济越来越普遍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审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设施和通用商业语言,面临着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需要。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市场工具的不断创新、经济行为的日益复杂,对新形势下注册会计行业充分发挥签证责任、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应对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所有这些都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技术、审计方法和审计理念上取得新的突破,并积极促进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1]。
审计的职责
审计的职责是审计本身固有的内在功能,由审计的本质决定,反过来客观地反映审计的本质。这并不是因为每个人的主观意志都是客观存在的转移,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和人类思维能力的进步,人们对审计职能的认识逐渐加深,进一步深化和扩展,揭示审计隐藏的责任,帮助内部审计人员更好地利用当前审计职责,指导人们进行审计实践,服务于实现审计目标[2]。
审计是一项具有经济监督、公证、评估和建设职责的独立监督活动。
1.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
经济监督职能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经济监督是审计公司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审计公司财务收支、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收入、揭露错误、违法纪律、浪费行为和管理缺陷,督促单位或个人遵守财务法律法规,履行经济责任,提高效率,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确保市场经济体系的顺利发展。
2.经济公证职责。
审计经济公证责任是指审计公司和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其他经济数据进行检查和验证,确认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公平、合法、合规,并出具书面确认,为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提供准确的信息,信任公众的责任。公证不仅为被审计公司服务,而且为被审计公司以外的授权人或委托人服务。这一责任在当今的民间审计或独立审计中更为突出。随着我国现代审计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其报告具有证明效力,得到社会认可,充分体现了民间审计的公证责任。
3.经济评价职责。
审计的经济评价职责是指审计公司和内部审计人员审查被审计公司的经济数据和经济行为,按照一定标准分析判断发现的事实,确认结果,指出问题,吸收经验,寻找改进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率的途径。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评估其业务决策、计划、方案是否可行,是否科学先进,是否实施,评价其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完善有效,评价各种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评价各种资源是否合理有效,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但我国社会主义审计评价不能局限于微观经济评价。要妥善处理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进行微观经济评价,确保评价结论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审计施工职责。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建议和意见,有利于被审计公司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以及被审计单位后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