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审计工作的要点
发布时间:2026-02-04
在代建制建设模式下,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审计工作的要点
1. 限制代建制公司的权力,实行代建单位与工程审计分离的制度
在代建制模式下的基础设施审计过程中,应排除代建公司,防止多方纠纷引发法律纠纷和投资资金使用管理不当行为。在基础设施审计方法上,可以综合选择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在项目建设招标中,施工方可以先选择确定社会审计对象,然后介入审计过程。获得审计结论后,及时将这些审计报告提交给项目施工方内部审计人员和部门[2]。这样,建设公司的审计权利就可以受到限制,使项目投资者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流向有更详细、更深入的了解,为提高基础设施审计水平铺平道路。从社会审计单位在代建制模式中的作用来看,主要是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坚持公平客观的基础上,脱离代建公司的影响,对代建制建设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是否真实合理进行评价,从而有助于政府等公共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做好代建制建设模式下基础设施审计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施工模式下,移位基础设施审计的门槛尤为重要,需要做好施工模式中基础设施审计的各种准备工作。一方面满足项目建设投资融资要求,另一方面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在施工模式对基础设施审计工作及时性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跟进基础设施审计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更为重要。具体来说,基础设施审计模式应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和施工要求,选择最合理的审计方法,做好项目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信息数据收集处理,涉及大型施工项目,应注意跟踪审计,形成审计结果报告,一方面测试项目成本审计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为后续竣工结算提供数据参考。
3. 以过程审计为切入点,将事先、事中、事后审计贯穿其中
在实施代理制度的背景下,针对投资审计,传统的审计方法不再适应代理制度,相应地将投资审计纳入大过程审计体系,采用初步决策审计、施工过程审计、项目交付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理念更加科学全面。在预审计中,重点审计项目的投资估算和投资预算阶段,然后估计项目的最终施工效益[3]。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控制施工公司、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之间是否存在违规签订、隐蔽、重大工程签证管理混乱、高估现象跟踪等问题,确保投资资金的合法正确使用。
4. 紧跟市场因素,制定施工模式中的工程计价标准,做好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
现阶段,政府投资管理机制不断改革推进,相应的工程定额标准和预算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同步变化。在建设项目成本管理方面,采用了以市场价格为指导、合同定价为主、定额消耗为基础的工程成本和工程量计算管理模式。工程造价社会化趋势的演变,可以为建设项目计价标准的形成提供更科学的价格参考体系。政府机构和公共建设项目可以与建设公司协商解决,在市场价格的指导下,使投资、成本、质量和效益趋于协调和匹配。但是,在建设制度法律法规的联系中,我们应该遵守合同法、《审计法》和《招标投标法》详细阐述了代理建设模式中所有参与者的权力,制定了明确的责任制和介入规定,如招标审计、投资资金使用合理性审计、代理建设费用审计、变更审计、代理建设项目质量审计、代理建设项目效益审计等,填补了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