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现状
发布时间:2025-11-18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扩大国内需求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家政策。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推动国内需求的三辆马车之一,在过去的10年或20年里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表现为数量和规模的紧急聚集和扩张。各级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实施和竣工决算的财务监督,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善科学民主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提高投资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巨大成就。
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均为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是完成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有效补充。2006年,审计署发布的《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管理办法》成为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政策依据。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有限的,可以从社会中介机构等专业机构聘请或者直接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具有积极意义,可以更好地解决政府投资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一方面,社会投资审计理论和程序架构齐全,扩大了项目审计的涉及面;另一方面,原行政机关的专业审计人员在审计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重组时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同时,市场规律和行为使社会中介机构聚集了更多精通工程审计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复合型人才,弥补了审计机关人员薄弱的不足,为国家在更多领域节省了大量财政资金。此外,社会中介机构的非强制性特征弥补了政府投资审计是强制性和权威性的一面。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可以补审计机构的优势,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良好体现,反映了审计机关不断开放、提高审计开放性和透明度的特点。
针对当前政府投资审计实施中遇到的矛盾,探讨了多方参与政府投资审计过程中的操控过程,分析研究了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的可能途径。
一、审计机关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现状
在目前的工作实践中,由于其特殊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政府审计机关专业人员相对薄弱。受行政事业编制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审计机关专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此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性强,事务复杂,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工程、计算机、法律等相关知识。综合专业背景强的复合型人员不足,部分人员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近年来,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扩大国内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显著增加了政府的投资审计工作。政府投资审计任务相当重,审计人员与审计项目的比例不平衡,对按质量完成政府投资审计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也没有得到全面的跟踪和审计。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投资审计只对项目竣工后的结算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缺乏必要的预防和监督。项目相关方往往不受控制,通过签证单和项目变更的形式增加基础深度和现场土方的工程量,随意提高建筑材料标准,从而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获得更多利润。政府投资审计结算和事后监督难以约束和指导投资项目的决策、设计和施工过程。政府投资审计主要集中在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上,发现和披露施工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仍是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注重调查和处理许多单一问题,不善于从宏观角度提出建设项目建议,改进微观审计获得的信息的审计方法。如何从单个项目审计向政府提交未来建设项目程序的高效快捷建议,以及如何处理和避免未来建设项目合同条款的争议,然后优化未来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和设计方案仍然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此外,审计机关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审计机关扮演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增加了审计风险。
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地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和招标制度。目前,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仍处于探索阶段,各种混乱,各种利益引入审计能力低,审计质量差的社会中介结构更为常见,有些从根本上绕过项目招标制度,可能导致国家财政损失和腐败。其次,目前市场上审计中介机构数量巨大,但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动态评价机制尚未稳定实施。比如社会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接触过密,损害了独立审计的严重性,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过程监控和结果抽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奖惩。由于社会中介机构是盈利实体,当社会中介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经济关系时,审计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因此需要认真考虑社会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审计费用分配的责任。与此有关的是具体项目审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过程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最后,与审计机关一样,各类审计人员没有有效地结合政府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决策效益和管理效益,分析总结不及时,因此指导政府投资管理的作用有限。
三、结语
做好投资项目审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是投资项目审计的主导力量,社会中介审计是投资项目审计的有力补充,两者的有机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各种审计资源的优势,实现投资项目审计的互补优势,提高审计效率,同时为国家投资资金安全提供保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