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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发布时间:2025-10-20

会计委派制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实施和完善会计委派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会计管理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制止“三乱”、遏制腐败,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笔者认为,会计委派制只适用于支出渠道和资金流向相对集中的行政机构,不适用于企业集团,因为:
 
1.会计分配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相矛盾。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企业享有高度的经营自主权。如果实行会计分配制度,就等于剥夺了企业经营者管理和使用资金的权利,必然影响其生产经营决策。特别是在当今快速变化的市场形势下,如果企业负责人与分配的会计人员不一致,必然会错过市场机会,影响企业竞争,这显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矛盾。
 
2.会计分配制度与政治制度改革相反。政治制度改革是建立有能力、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改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将企业微观管理权归还企业。一方面,会计分配制度应增加新的人员编制,建立新的管理机构;另一方面,政府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与两权分离理论背道而驰。
 
3.会计分配制度不适应企业投资实体的多元化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实现企业投资实体的多元化。会计分配制度只注重保护和增加国有资产的价值,不考虑其他股东的利益,显然不利于企业投资实体的多元化发展。
 
4.会计分配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会计分配制度仍不能完全打破会计人员与企业的依恋关系,其办公和生活受到企业的限制,分配会计人员长期在单位从事会计监督工作,也可能陷入困境,坚持原则将被孤立,特别是长期,容易被企业“同化”,使监督工作大大降低。
 
5.实行会计分配制度,使新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新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领导和决策单位的会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会计分配制度剥夺了企业负责人的权力,导致新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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