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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工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生产成本分配
发布时间:2025-09-30

(1)完工产品与产品之间的生产成本分配
 
1. 不计入产品成本法。如果企业月末产品数量少,价值低,计算产品成本对完成产品成本影响不大,则本月收取的全部生产成本不能作为完成产品的成本计算。
 
2. 产品按原材料成本计价。如果企业在月底产品数量大,原材料成本在成本中所占比例大,加工成本比例小,为了简化会计,产品只能计算原材料成本,不计算其他加工成本,产品加工成本完全由完工产品承担。
 
3. 产品按年初固定成本计价。如果企业月末产品数量变化不大,每月成本相对均衡,产品成本可根据年初产品成本确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月末产品的实际成本相差不大,每月产品成本的差异对完成产品的成本计算影响不大,所以不需要时间和精力来计算分配,不仅简化了会计工作,而且反映了产品所占用的资金。
 
4. 产品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如果企业在月底接近完工,按照重要性原则,可以将月底的产品视为完工产品的分配成本。
 
5. 定额成本法计算在产品成本中。在这种方法下,产品成本按月末的数量和单位定额成本计算确定,产品成本与本月生产成本的差额按月末产品定额成本的差额作为完成产品的成本。在这种方法下,每月实际生产成本与定额的差异是产品不负担,全部由完成产品承担。在消费定额或成本定额准确、稳定、每月产品数量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由于定额差异小,产品分离与定额的差异对完成产品的成本计算没有区别,因此无需计算产品分配的差异,直接按年初产品成本固定计算。
 
(2)计算联合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
 
联合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较高的销售价格。因此,根据重要性原则,在计算各种联合产品成本时,应采用更准确、更详细的方法进行分配和计算,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的净值分配法。副产品是指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附带生产的非主要产品。副产品不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目的,价值相对较低,对企业收入影响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在分配联合生产成本时,副产品通常直接按一定标准计价,然后从联合生产成本中扣除,计算主要产品成本。副产品的定价方法主要包括副产品不承担联合生产成本法、副产品按计划成本计价法、副产品按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销售税后余额计价法,属于简化处理方法,计算粗略。
 
(3)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分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无论每月实际制造成本如何,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成本都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进行分配。通常制造成本计入“制造成本”账户借款人,根据计划分配率分配制造成本,直接计入“制造成本”贷款人,使“制造成本”借款人之间的差异是分配和实际制造成本之间的差异,表现为制造成本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通常保留在“制造成本”科目中,年底一般直接计入12月产品的生产成本。当年度制造成本计划分配率接近实际时,制造成本账户年末余额不大,对成本核算影响小,无需准确分配,简化会计工作,符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费用、装修费用、维修费用,当期直接计入损益,不再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固定资产后续费用,无论实际发生在企业管理部门、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直接进入“管理费用”账户,与以往的会计处理不同。过去,费用按成本发生地点计算。如果发生在企业行政部门,则计入“管理费用”,发生在生产车间的则计入“制造费用”。笔者认为,这是新会计准则对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即由于后续费用对企业成本核算影响不大,为了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将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特别是当这种后续费用发生在辅助生产车间时,按照原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麻烦,而采用新准则的规定要简化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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