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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增值税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6-09-01

建筑施工企业进项业务增值税会计处理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正常进项业务、时间差异业务和口径差异业务的会计分析。
 
(1)M项业务正常会计处理
 
正常进项业务是指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没有区别的业务。建筑施工企业购买业务,取得税务凭证后,采用一般税务计算方法,根据无税购买价格和可抵扣进项税额借记,然后贷记进项税总额,如分别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等会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
 
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11月项目部购买一批岩石,材料检验入库,专用发票记录金额150万元,税额25.5万元,发票当月申报扣除,付款已支付。
 
借:原材料150万元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25.5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175.5万元
 
(2)时间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正常业务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时间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会计处理与增值税处理之间存在时间差异。例如,采购业务已经发生,但企业尚未收到扣除凭证。此时,会计处理应根据货物清单、合同等数据中记载的不含税金额计入成本或相关资产科目,以不含税口径确认债务。后续取得扣除凭证后,冲销暂估入账分录,按正常投入业务处理。
 
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其中a项目部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2016年8月,项目部购买了一批岩石,材料经检验入库,但尚未取得专用发票。货物清单上记载的价格和税收共计702元。同时,分包商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共计1110万元,尚未支付或取得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款: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万元分包成本
 
贷款:应付账款1000万元
 
2016年10月取得专用发票并申请扣除后,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600万元
 
贷款:应付账款-600万元
 
借:原材料600万元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102万元
 
贷款:应付账款702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1000万元-1000万元
 
贷款:应付账款-1000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000万元分包成本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110万元
 
贷款:应付账款1110万元
 
(3)口径差异业务的会计处理
 
口径差异业务是指进项税额不允许扣除,会计处理计入相关成本的进项业务。该业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进项业务发生时明确不能扣除,进项业务发生时允许扣除,然后不能扣除,进项业务发生时不能扣除,然后用于扣除项目。会计人员应根据上述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贷款服务、客运服务、餐饮服务、集体福利、简单税收征收业务可以直接取得普通发票,然后直接按价格和税收总额计入成本。企业取得专用发票的,借记相关费用、“应纳税-待认证进项税”、“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应纳税-应纳增值税(进项税)”、“应纳税-待认证进项税”;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转出时,记入“进项税转出”专栏,借记相关费用、“应纳税-应纳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其次,如果购买业务发生时已经进行了相应的扣除,但由于用途的变化或异常损失,会计处理时应转出进项税,分别借记成本和费用,贷记应纳税科目。最后,如果固定资产、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用途发生变化,可以扣除。会计处理应转入进项税,分别借记应纳税科目、固定资产、房地产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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