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现状
发布时间:2026-06-18
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现状
经济合同是法人、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协议,以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合同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材料采购合同是以材料设备为标的的的支出经济合同,在数量和金额上占经济合同的绝大部分。签订是否合理合法,履行是否到位,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成本和资金的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材料采购合同在签订、履行、结算等方面容易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虚假的经济合同,以获得资金。材料采购合同主要由企业计划部门和材料、生产、维护、科研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缺乏监督的,部分企业内部合同经理可以与合同当事人串通,签订虚假经济合同,提取企业资金,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价格过高,合同条款不清楚。许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未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价格,应采取招标方式而不进行招标,对价格部分的包装费和运输费缺乏明确的协议。此外,合同条款的内容没有按照规范表达,很容易导致双方在供货时间、标的物规格和成本负担上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3.合同条款执行不严格,违约责任未得到有效调查。部分企业物资采购合同条款违约责任规定无效,不能严格执行,部分企业由于计划、仓储验收、生产部门脱节,导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对方单位未完全履行合同或全额付款,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4.将具有加工能力的业务外包,导致资金外流。部分合同标的物技术含量不高,完全有能力在企业内部完成,无需外包。但由于合同审批管理不严格,企业现金流逆转。
中国大多数企业长期没有进行合同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为了做好材料合同审计工作,迫切需要处理三种关系:
一是合同审计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事实上,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合同审计重视不够,合同审计实力薄弱。许多企业注重财务审计和基础设施审计,不单独进行合同项目审计。因此,有必要处理有限审计人员与大量复杂的合同审计工作量之间的关系。
二是事前审计与事后监督的关系。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在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后进行事后监督,只起到一般的检查作用,不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4]。对经济合同进行事后审计,不仅难以发现问题,而且难以处理问题,更难挽回损失。因此,有必要处理好事前发现控制与事后监督处理的关系。
第三,审计效率与效果之间的关系。经济合同,特别是材料采购合同的审计,作为一项新的审计事项,包括财务收支、财务法规和经济效益。科学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仍在不断探索中。因此,有必要处理好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内耗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