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湖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审计职能在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发布时间:2026-06-08

审计职能在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1.对单位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进行深入审查。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业务时,应检测被审计公司的内部控制,确定审计工作符合检测的特点、时间和范围,以及实质性检测的程序、范围和重点。
 
行政单位领导干部任期财务管理审计,主要审查任期财务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财政法规和财务纪律,是否建立、完善、有效,是否受贿、私分、侵占、挪用公款、公共财产等违法违纪行为;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有效性,即是否在所有需要控制的主要阶段建立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能有效防止违纪行为,确保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深入审计单位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的结束情况。
 
内审人员应当根据领导干部所属单位职责和任务的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对目标任务逐步完成情况与就业初期相比的经济指标调整变化、债务变化情况、预算内外收入终止情况进行核查比较。
 
3.深入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
 
一是审查任期内预算编报和实施情况。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及时、真实、准确,是否列出预算项目,骗取国家拨款;是否突破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使用。二是审查任期内各单位收支管理情况。单位组织的各种收入应首先用于填补经常性开支不足和必要的重点开支。任期内对单位各类收入的审计,应从银行账户入手,审查任期内单位各部门各类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是否有双头账户,收入组织是否有效,如何抵收,向支付单位报支,是否有收入不入账、转账、截流、隐瞒、坐支收入,甚至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各项支出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存在非法提高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范围、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浪费等问题。三是审查任期内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购买的资产设备是否经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是否通过招标征收房屋的施工单位。审查购买汽车的审批程序、购买价格和排量是否通过政府批准,是否超过中国规定的标准。四是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使用的混乱情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财政预算资金的应用是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行政单位资金的使用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是否合理节约,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当和损失浪费。
 
4.审计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
 
对任期内的资产审计,主要对就业初期、任期内、离职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核算的各类资产是否真实、安全、完整进行审计核查。查明就业初期、任期内、离职时各类资产的调整变化和报值升值情况。
 
一是审查任期内的流动资产状况。主要检查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检查预付款是否及时清理,是否有长期拖欠;检查库存材料和商品的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使用程序是否齐全。
 
二是审查任期内的固定资产状况。主要审查任期内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清理和盘点各项资产;资产调整变更程序是否齐全,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在程序不完整的前提下出租借;外商投资是否真实,是否有收益和损失,特别注意如有损失,查明原因。
 
三是审查任期内的净资产。主要审计核查领导干部离职时所在部门、单位的净资产是否真实、合法、有效,重点是否正确区分经常性盈余和重点盈余。
 
5.审计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
 
主要审查任期内重大经济行为支出决策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可行性分析和专家论证,未经集体讨论是否存在浪费、严重损失国有资产等重大资金问题,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6.审计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行为。
 
在审查领导干部及其所属单位依法履行政职能、行使管理职权过程中的决策、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和宏观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的同时,审计其个人是否滥用职权、是否超越职权、盲目决策、个人武断决策,直接干预项目承包,检查其个人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是否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是否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为亲友经营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
 
总之,虽然审计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控制和防止了许多错误和漏洞,但由于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审计时间限制、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串通等客观因素,审计在许多方面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加强未来工作各环节的管理,避免各种错误,规范和监督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