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19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制度的发展
国内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制度始于上世纪末,近20年来逐渐成熟。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
中国首次提出内部控制披露工作是财政部发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指出了内部控制的三个要素:控制环境、会计制度和管理程序,公布的内容基于这三点。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判断内部控制的真实性,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时间。1997年发布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规范了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标准和要素。2000年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提出了证券公司公开发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制定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标准。
2001年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指出,市场上所有证券公司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01年发布的《内部控制审计指导意见》提出,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批企业的固定日期内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查,并发表真实的审查意见,使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体系初步定位[3]。在此之前,我国内部控制审计体系仍处于调整阶段,不断出台新政策,但标准化行业只是金融机构,一般企业尚未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审计体系。
2.发展阶段
通过实施不同的政策和指导方针,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很好地规范了金融体系。在美国安全事件爆发后,中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关注逐渐加深[4]。
2006年,中国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表明中国上市公司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自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两项内部控制指引以来,中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需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强制披露。
3.健全阶段
2008年,政府部门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包括20多项应用指导,在上市公司实施,并提出其他大型非上市公司一起实施,使国内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更加完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