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扩大审计全覆盖的基础工作
发布时间:2026-04-23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反腐败进入新形势,依法治国上升到新高度,如何正确认识和扩大审计覆盖面,有利于审计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增加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加强稳定增长、促进改革、调整结构、造福民生、防范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审计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促进我国治理现代化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注重方法,巩固扩大审计全覆盖的基础工作
审计全覆盖,不能片面理解为数量的扩大,而是根据刘家义审计长的需要,是简单、深入、关键、有效的全覆盖。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建立制度规范,确保审计项目标准化实施
地方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地区具体情况,积极推进党委、政府制定地区《加强审计工作实施意见》,强调审计作用,明确审计范围和重点,加强审计成果的应用,为进一步扩大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覆盖提供必要的具体规范。《实施意见》应当重点审计重点产业、重点部门、重要资本支出、民生资本支出,明确监督重点,规范财政秩序,促进制度完善,有效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公共财政、政府资金等全面预算的审计,加强政府债务控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资本增值的审计监督,揭示各项政策实施中的新形势、新问题,分析深层次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决策的机制。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具体操作方法,确保审计项目的科学制定和完善实施。
(2)加强成果应用,努力扩大审计范围和影响力
审计监督的效果取决于审计结果是否得到有效应用,也直接影响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际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审计结果应用的探索。一是制定加强审计整改的规定,及时与同级政府、同级人大报告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将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整改纳入政务监督范围;探索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等部门的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的协同作用,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因涉及第三方原因造成被审计公司问题,如收集资金困难等整改困难的,应当建立通过法律程序及时实施的审计整改监督机制。二是加强审计成果的应用,制定和完善审计问责机制,探索和建立同时向同级党委、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重大问题的制度,促进审计结论在较大范围内的公开制度,扩大审计监督的影响,督促进审计决定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