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目标、内容和流程
发布时间:2026-01-31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的目标、内容和流程
(一)目标
一般来说,审计公告的对象包括公众或其他特定目标。具体可分为公众、主管机构和被审计公司。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应充分考虑其独特性,公告的目标应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行业、职责和范围。一般来说,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结果公告的对象和范围可以分别向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公司公告。在实践中,公众层面的公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二)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应遵循“审计就是评价,审计就是公告”的原则。重点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形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按照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经济职责,是否正确解读和落实党中央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干部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民主、规范,是否存在“头脑决策”;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与其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是否在社会、社会、环境等方面取得应有的效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职期间,地区、部门(系统)、公司财务收入、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界定和评价领导干部在审计中发现问题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如何纠正被审计公司和被审计人存在的问题。当然,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略有不同。
(三)程序
根据“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结合审计力量,衡量组织因素、部门因素等具体因素,认真规划确定纳入审计结论公告的计划。纳入公告规划的审计项目对审计质量有严格要求,遵循我国审计准则,规范审计程序,明确审计各阶段、各环节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加强领导,做好审计项目现场流程管理,加强项目质量检测机制。对确定审计结论的项目,应当设置严格的审计公告审批流程,经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批和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