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的背景和形式
发布时间:2025-11-01
会计委派制的背景和形式
会计委派制度来源于基层实践,是我国经济改革和当前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
在新旧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由于新体制尚未完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社会经济生活中必然会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失控,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部分单位领导干扰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指示、指示、强制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逃税,甚至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会计人员“站不住,站不住”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监督机制并不完善,特别是在现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下,单位会计监督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为此,财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即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从基层单位独立,由财政部门直接委派,使会计人员摆脱附属地位,更好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为此,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会计分配制度的意见》,“根据会计监督要求和会计业务量选择合适的分配形式。”也就是说,实现会计分配制度的形式不是一种模式,而是各种模式。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是委派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
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会计,即一般为财政部门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中心。在保持集中会计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不再设立会计机构,不再配备会计人员,取消各单位银行账户,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工作,实行“集中会计、分户管理”,整合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
三是向国有企业任命财务总监;
四是向中小型国有企业委派财务主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五是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实行财务统一管理。
第六,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配备会计或者委托代理记账的,由注册会计师协会或者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中介机构承担。
七是对财政拨款的基础设施项目实行项目会计委派。
这些管理模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贯彻会计法,深化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