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湖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5-10-26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1)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
 
会计委派机构是国有控股企业的一个部门,大部分由财务部门提名,人事部门下令。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派出会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则由产权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导。这种派出模式质疑了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大大降低了会计监督的力度。
 
(2)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度不足
 
现有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由政府或控股母公司任免,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一体,既是董事会决策者,也是管理团队领导,同时控制监事会,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无用,财务监督支持不足。
 
(三)经营者和下派会计人员职权分配不均,影响会计监督
 
1、经营者的责任权利分析
 
(1)行政任命后,企业经营者在很大程度上有权使用、处置和分配人员、财产、物资等企业资产,是企业资源所有者的代表。这些权力与会计人员的财务监督权明显不在同一水平。
 
(2)由于利益驱动,经营者在国有体制“权力大、责任小”的经营环境中,往往追求自身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最大化。从员工到经营者,企业很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将委派的会计人员置于企业的对立面,使会计人员无法深入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会计监督范围缩小。
 
(3)由于执法环境的弱化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对经营者经营失误造成的企业损失和国有资产损失的责任缺乏法律界定和可追溯性,反过来又促进了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随机性。
 
2、下派会计师的责任权利分析
 
(1)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会计分配制度,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始终是配角,不可能获得与经营者相同的权力。这种权力失衡和企业内部约束机制的弱化根本不能限制经营者的行为。
 
(2)会计人员接受委托后,被命令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会计数据的真实性负有监督责任。在责任权的分配中,责任明显大于权力和利益。因此,在缺乏有效评价标准的情况下,不平衡的权责分配容易挫伤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目前国有企业干部组织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考核和竞争机制,经营者任命具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干部能否上下突出。内部人员仍然负责内部人员,财务人员晋升为上级公司的领导机会很少,工作单位大多不低头,今天你的主管明天可能成为你的领导,在这个制度下,会计人员的政治风险更大。为了避免未来的不利情况,会计人员会选择温和的监督方法,从而影响监督的力度和深度。
 
鉴于上述因素的存在,目前会计分配制度的作用只能停留在形式分配上,实际效果并不突出。
 

财管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