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管湖南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成本会计的假设和原则问题
发布时间:2025-10-15

成本会计的假设和原则问题
 
1、成本会计假设
 
财务会计中的会计假设被公认为会计主体、可持续经营、会计分期付款和货币计量。这四个假设在成本会计中也存在,但具体内容及其影响对象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不再重复。值得注意的是,在成本会计中应建立“公平分配”假设。
 
成本分配是成本会计中最常见、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其分配的公平性直接关系到成本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所谓公平,是指在选择间接成本分配标准时,应选择与分配成本最密切的标准,要求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保持分配方法的合理性。然而,分配标准和分配方法毕竟是由人决定的。所谓公平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一个主观的假设,一个成本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基本前提。在此前提下,将产生和存在一系列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如采购材料、采购燃料成本分配消耗数量(长度、重量、体积、体积、面积等)比例法、定额消耗比例法、生产成本分配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生产工人工作时间比例法、机器工作时间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等。此外,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完成产品与产品之间的分配都隐含着公平分配的假设。
 
2、成本会计原则
 
为规范成本会计工作,为成本会计信息提供确定依据,建立成本会计的一般原则。财务会计中的十二项会计原则大多适用于成本会计,表现出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确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收入支出和资本支出划分原则、综合性和重要性原则等特点。此外,成本会计中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建立合法性原则;在公平分配的前提下,应当建立合理性原则。前者是指成本会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划分为当期损益与非当期损益、产品成本与非产品成本的界限,严格遵守成本支出的范围;后者是指成本分配应公平、合理、符合分配标准的原则。
 
由于成本会计是一个基于内部服务的会计分支,没有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因此没有可比性原则。其次,成本会计的核心是成本的计量,而不是损益的确认,因此没有比例原则。
 

财管海南